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面试前资格审查,确定刘梦梦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6月13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候考地点:南宁市外事办公室一楼104小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可乘坐W18路公共汽车至桂花合作路口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一)以电子材料报送面试资格审查并通过的人员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审查时间:2026年6月12日。
2.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南宁市外事办公室315办公室。
3.资格复审: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到审查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二)请进入面试考生于6月12日9:00—12:00、15:00—17:3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到报考单位(南宁市外事办公室31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参加面试。
(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3日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专业能力测试在公共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开展。
(六)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或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南宁市外事办公室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察、体检的先后顺序为先考察后体检,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市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sb.nanning.gov.cn/)公布体检人选名单。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芳苗,5389167,蓝海方,588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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